? 服務||Yahoo!奇摩 知識+ 教育學習 如何做 我要發問 發表 我要發問 熱門: 能源稅 星座個性 濃茶少喝 B型人格 A型流感 主題 天涼泡湯趣 用手機上知識+ 知識搜尋 知識+ > > 法律> 生活法律 加入追蹤 轉寄朋友 友善列印 知識問題| 毀謗~罵人~人身攻擊的字眼~請懂法律的大大幫我如何處理 發問者:QI琪嘛 ( 初學者 5 級) 發問時間:2010-03-14 11:08:44 解決時間:2010-03-27 00:23:14 解答贈點:14 ( 共有 2 人贊助 ) 回答:1 評論: 0 意見: 3 [ 檢舉 ] 網友正面評價 0% 共有 0 人評價琪嘛有再知識+上PO文~文中提到是單親媽~想尋求協助幫忙等等的話~ 但有位女士大大已人身攻擊~罵人~三字經等等~ ㄧ直PO文罵我~~甚至我的朋友也遭殃受罵~下面的話~~都是她PO給我的 政府害你離婚帶著小孩嗎 政府害你跟家人關係不好嗎 不是妳再這說我們就可以去幫你抗議 智障女 就只會腿開給男人懷孕呢??還是政府叫妳這麼做阿?? 自己生小孩無能帶~卻要政府幫妳阿 這些話是否有違反哪些法律條約~~ P.S.還有是不是也不可以將別人的文章~~ 隨意PO在自己~或公開的討論區網站等等的~~ 要PO之前要先告知寫文章的大大~~還要本人同意可以PO文~~ 若沒有經過本人同意而PO文~~是不是也違反類似版權的這項~~~ 2010-03-14 23:10:58 補充 琪嘛我是有拷貝列印著~直接拿到警察局嗎???要跟警察說明什麼嗎???? 我朋友是說拿到刑事組的~可以嗎??她們有將其中一篇文章刪除了~~還有證據查的到嗎?? 可是不知她們住哪???怎麼提出告訴啊??? 這樣警察就能查到她們的IP位置了嗎??? 從沒去過警察局@@a真傷腦筋呀!!! 兩年前工作也曾被當時的老闆娘倒過十多萬~~現在還負債累累~~根本也不知如何解決~~ 所以我對法律不太明瞭@@aㄟ害 2010-03-15 01:05:38 補充 那PO文呢??無論在知識+或公開討論區的網站~~是不能隨意PO他人的文章 若她們隨意PO文~而未告知我也沒得到我的同意~~~那會觸犯哪些版權問題啊??? 2010-03-27 00:16:23 補充 無論誰對誰錯~~但我已將所有資料已送交警方~~現已等待偵查~~ 知識+的定義不就是 ((發問者:每個人有困擾~無法解決時~請求別人幫忙解決處理問題; 回答者:誠心誠意將自己知道的意見表達出來~認真回答他人所需要的答案~而不是將文章重新再造字~一昧攻擊人)) 不管後續如何演變~~若有罵人者~~請道歉~ 若我在知識+所PO的任何一篇文章~~~無論是誰~~字眼裡有任何讓您不舒服者~~ 在此向所有人道歉~~對不起 一人做事一人當((我的原則:我做了這件事~~無論它有無缺陷~~那我就要完成它)) 我不會將此問題刪除~~因為這是沒意義的 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我不瘦,可是我很 ( 初學者 5 級 ) 回答時間:2010-03-14 11:21:14 [ 檢舉 ] 假如是對方將你上述的文字po在網路上 不論是論壇、BBS、網誌、留言板 都已經觸犯了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跟309條的公然侮辱罪 你可以先將對方PO文的內容列印下來 然後到你家附近的地檢署提出告訴 向檢察官敘述上述的事實 並表示向對方提起告訴 就OK了 檢察官就會開始偵辦本案 參考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參考資料 自己 2010-03-19 00:01:25 補充 po文的內容假如可以證明是自己的寫作的話, 是會有著作權的問題, 對方假如為經原作者的同意就擅自把別人的創作 擅自po在自己或者是其他公眾得見聞的場所 就屬於違反了著作權 著作權人可以依照民法第184條第1項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不過詳細的情況還要依照具體個案來判斷 僅依照發問者提供的資訊 還無法下這樣的判斷 僅供參考 參考資料 自己 [ 快速連結 ] 其它回答( 0 ) | 意見( 3 ) | 評論( 0 ) 發問者評價 謝謝~~~ 還是只能向您說聲謝謝了~~~ 不是因為您~~~而是我本身的問題~~~ 很抱歉~~~對不起 我沒辦法再說其他評價的話~~~ 發表你的評價 你的評價 發表評價: 正面 普通 負面 評價內容: 發表 取消 加入追蹤 轉寄朋友 友善列印 馬上按讚 加入 Yahoo! 奇摩 知識+ 粉絲團 一對一家教 學超自在 用傳授愛情保鮮法 實用教材 包羅萬象!知識強者教會你 不會做?來這裡找就通通會 沒想到!竟然會有這些密技 相關問答 其他回答(0) 意見(3) 相關評論(0) 目前沒有資料 001 意見者:秘密 虎年 虎虎生風 ( 初學者 3 級 ) 發表時間:2010-03-14 14:23:18 [ 檢舉 ] 將文列印.到就近警局報案就可以了 只需要這樣.不用稿的太複雜 002 意見者:Cindy欣蒂 ( 實習生 5 級 ) 擅長領域:夫妻 | 懷孕育兒 發表時間:2010-03-15 21:37:53 [ 檢舉 ] 很抱歉.我原本要PO岀那位的言詞.但是字數限制.為了避免浪費篇幅我刪除了.但是..那據智障真的是他講的?好歹.你也提供一下網址.即使是點進去顯示文章 已經刪除的也沒關係阿.還有.不是蝦米都能告.你要告一堆人?我倒是很想看看你最後程公告了誰.還是奉勸你自己問題去解決.不要浪費時間在這種文字遊戲.想想怎麼在這個社會上生存吧. 003 意見者:Cindy欣蒂 ( 實習生 5 級 ) 擅長領域:夫妻 | 懷孕育兒 發表時間:2010-03-17 23:28:46 [ 檢舉 ] 你所指的那些PO文章.我很好奇.侵權?你有申請版權?你出書了嗎? 1 發表意見發表意見字數已達上限,要改成發表評論嗎? 發表 取消 資料儲存中 目前沒有資料 我要評論 註冊 公告: 11/15起快問快答、知識團停用 刊登贊助網站內政部法律協會-法律諮詢 www.law119.org.tw 內政部公益團體,提供債務協商、整合、更生、清算等相關債務法律問題,諮詢。 www.law119.org.tw 弘群聯合林聖鈞律師事務所 www.samginbar.url.tw 豐富經驗,專業團隊,精通民法、刑法等各種法律條文,公費公道透明,歡迎諮詢。 www.samginbar.url.tw 金融債務輔導協會-法律諮詢 www.debt9580.org.tw 行政院消保會依法公告之消保單位,提供債務協商、更生、清算、相關法律扶助! www.debt9580.org.tw 杏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www.twmed.com.tw 信託、家族財產移轉、及企業併購民法諮詢業務,鄰近台北車站週邊,交通便利。 www.twmed.com.tw 文化大學-新竹、台中法律學分班 www.sce.pccu.edu.tw 文化大學法律學分班專業、優質教學,準備國考者正確選擇,今年首次開辦新竹班 www.sce.pccu.edu.tw 桃園禮儀公司推薦 德恩 www.200911.com.tw 桃園精緻殯葬服務,協助您送走摯愛親人最後一程!全程專員陪伴,專業用心! www.200911.com.tw最新生活法律 發問中 已解決 吃火鍋被燙傷 申請中低收入戶問題? 2012最新夫妻財產制 車禍對方不肯賠 要如何調解 未收到法院傳票是否到院 更多 公寓大廈第三十二條爭議 偷竊被監視器拍到 法律傷害問罪的問題 車禍沒強制險補償基金求償 土地被占用 更多 精選關鍵字 傷害罪 闖紅燈 賠償 過失傷害 法拍屋 車禍 本票 無照駕駛 罰單 易科罰金 詐騙 遺產繼承 低收入戶 民事訴訟 命令 強制執行 大樓管理 所有權 良民證 違規 戶政事務所 調解委員會 拋棄繼承 離婚 偽造文書 減刑 連帶保證人 酒駕 機車強制險 殘障手冊 戶籍謄本 存證信函 知識搜尋 雅虎資訊 版權所有 (c) 2012 Yahoo!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服務設有管理員」 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知識+ 之問答內容是由參與+ 之網友提供,僅供參考,Yahoo!奇摩不保證其正確性。

每日好康

電腦周邊 3C家電 視聽家電

名牌與手錶

交通/美食

品牌旗艦

超商取貨

美妝保養品 流行服飾 鞋包配飾

傢俱/寢飾

書籍DVD

快速到貨








以上資料來源,如有侵犯到著作權請到留言板通知站長移除 以上文章引用出處: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003140292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unte0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